[現場]執達主任到場宣讀彌敦道禁制令

即時港聞

發佈: 2014-11-25 16:38

撰文: 無綫新聞

的士團體代表律師鄺家賢表示:「在有需要時,執達主任可要求警方協助,而當警方合理地認為,或相信任何人正妨礙或阻礙執達主任,履行本法庭命令,只要該等人士已知道法庭命令的要點,其行動可能構成違反法庭命令或妨礙司法工作,如仍不停止有關行動,有可能被警方拘捕。」

執達主任說:「原告人的合法代理人,會於三十分鐘後展開清除障礙物行動,整個過程已要求警方一直協助執達主任執行職務,請遵守法庭命令,立即離開,多謝合作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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